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

堆高機大盜李錦長被起訴求刑10年


檢察官建議法官依一罪一罰,彰化地檢署今個月偵結,每輛以12萬元到20萬元不等費用賤賣出手,依5個竊盜罪將越南籍女子提起公訴,16年前就在中南部各地偷堆高機,當前在彰化監獄服刑。也被依一塊兒竊罪起訴。等一下被法院判刑定然後,賣力把風接應的32歲同夥賴詳仁,再用偷來的大貨車載到彰化縣鹿港鎮,並頒布發表脅迫工作3年。7月間落網後,有堆高機悍賊外號的39歲男子李錦長,從份量處有期徒刑10年,未到案服刑被通緝;今年5月到7月間又嫌在雲林、彰化和嘉義等縣先偷4輛堆高機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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